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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08300036
天外飛來一張罰單,結果是警方看錯車牌!台北市一名倪先生日前收到一張罰單,記載今年5月8日他在蘆洲闖紅燈,被員警拍照舉發,但他回想當天人在餐廳工作,還上班打卡,不可能分身在蘆洲,再仔細看照片上騎士也不是自己,機車款式也不同,警方事後坦承車牌照片模糊,搞錯了。 一到上班時間,倪先生準時騎著摩托車出現在內湖的餐廳上班,今年5月8日也不例外,但下班回家卻收到這張發單,闖紅燈照片紀載下午4點42分,穿著紅色上衣、頭戴白色安全帽的男子騎著摩托車闖過紅燈左轉,警察說他違規得要開罰1800元,本來他已經要乖乖去繳罰單,但倪先生越想越不對,因為這個人看起來完全不像他。 遭舉發違規騎士倪先生:「右邊有照後鏡,可是我的車根本沒有,我是覺得收到這張紅單很莫名其妙。」 仔細看倪先生的機車是銀色的,但右邊後照鏡壞了還沒修,比對一下罰單上的照片,左右兩邊的後照鏡都在,不斷重複細看警察舉發的機車車牌,罰單上清楚記載是他的車牌末3碼953,只是照片中的人和他本人,不管身形、戴的安全帽甚至連車款都完全不同,倪先生就質疑這該不會是烏龍罰單。 遭舉發違規騎士張先生:「那張紅單上面照片的行駛的機車,車牌號碼完全沒有辦法辨識,就是證明說那個是我的車子的號碼。」 收到罰單後,他也向分局提出申訴,因為拿出5月份上班的打卡單能證明他當天根本沒有出現在蘆洲,結果得到的回函卻還是得要繳交1800元的罰單。 蘆洲分局交通組長傅國超:「如果發現說這個確實是有落差的話,我們會主動撤單。」 警察局再次確認過倪先生的機車款式跟車牌後,坦承疑似人工比對車號時疏失;警方表示這個路口違規相當多,常有騎士違規闖紅燈,罰單量大,這一次應該是單一事件,未來如果發現照片模糊,會再調閱前後監視器佐證,避免引發爭議。
獨家/「這不是我!」在餐廳上班 收闖紅燈罰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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